2021年1月我市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4,達標天數30天,達標天數比例為96.8%,其中優的天數為6天,良的天數為24天,輕度污染1天,無中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狀況。主要空氣污染物為O3-8h,其作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為48%,其次為PM10、PM2.5和NO2,其作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別36%、8%和8%。
市區SO2、NO2、PM10和PM2.5濃度均值分別為10μg/m3、33μg/m3、63μg/m3和36μg/m3,CO日均濃度第95百分位數為1.1mg/m3,O3日最大8小時濃度第90百分位數為128μg/m3。
表1 2021年1月市區環境空氣質量
【說明】
1、本報告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和《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663-2013)等有關規范要求,對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進行統計和評價。
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六項污染物濃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環境空氣污染物基本項目濃度限值
3、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是描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狀況的無量綱指數,它綜合考慮了SO2、NO2、PM10、PM2.5、CO、O3 等六項污染物的污染情況,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越大表明綜合污染程度越重。城市月度和季度評價的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計算方法如下:
?。?) 計算各污染物的統計量濃度值
統計本月或本季度各城市的SO2、NO2、PM10、PM2.5的平均濃度,并統計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數以及O3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數。
(2) 計算各污染物的單項質量指數
污染物i的單項質量指數Ii = Ci/Si
對于SO2、NO2、PM10及PM2.5,Ci為月度或季度平均濃度,Si為對應污染物的年均值二級標準;對于CO,Ci為第95百分位數濃度值,Si為CO的日均值二級標準;對于O3日最大8小時平均值,Ci為第90百分位數濃度值,Si為日最大8小時均值的二級標準。
?。?/span>3) 計算城市月評價的綜合質量指數Isum
綜合質量指數的計算需涵蓋全部六項污染物,Isum=Σ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