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部署和市縣巡察工作安排,縣區交叉巡察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組分別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水務局)、區供銷合作聯社、埔前鎮及所轄9個村、源南鎮及所轄5個村、東埔街道及所轄3個村、源西街道及所轄4個村共8個區管單位、21個村級黨組織反饋了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巡察情況。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被巡察單位的分管區領導、區紀委監委和區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巡察情況反饋會議。現將巡察上述黨組織發現的問題摘要公布如下。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到位,指導鄉村振興工作主力軍作用發揮不足;對削坡建房隱患整治工作不夠重視,排查認定不夠精準;工程項目臺賬管理不到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進緩慢;專項資金撥付不及時,農房改造補助資金未按標準發放。
區交通運輸局黨組織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不到位;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及省委、市委、區委工作部署不夠深入;對項目的論證研究和入庫儲備工作開展不夠及時;涉農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不到位;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區農業農村局黨組織“第一議題”執行情況整改不到位;傳達學習中央一號文件不夠深入;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涉農資金執行及管理不夠到位,部分涉農資金閑置;涉農項目資金重投入輕管理,未能完全發揮效益;“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執行不夠到位;涉農項目工程款撥付不夠及時,存在合同糾紛風險。
區供銷合作聯社黨組織未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傳達學習中央一號文件精神不到位;未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流于形式,集體決策后執行不到位。
埔前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未充分發揮;資金分配不科學、使用效益欠佳;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格、監督管理缺失;履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四議兩公開”機制執行不到位;村集體經濟投資管理不善,產業經營能力不足;固定資產賬實不符;資源發包、處置不規范。
源南鎮黨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不夠深入;鎮黨委對鄉村振興工作的全面領導有待進一步加強;鄉村振興戰略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報賬資料不完善;撂荒復耕后續監管工作不夠到位;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夠重視;工程后續監管不到位;執行“四議兩公開”制度不到位;村監委會監督作用流于形式;財務管理不規范;合同簽訂程序不規范;應收款追繳不力;部分工程項目施工量與實際不相符。
東埔街道黨工委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有待加強;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涉農資金使用管理不到位;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充分;村務監督委員會未能發揮應有作用;集體資金管理不規范,債權長期掛賬未清理;資產經營管理不善,部分店租應收未收;“三重一大”決策流于形式,會議記錄不規范。
源西街道黨工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不夠到位;落實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有待加強;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部署有差距;涉農資金使用不夠規范;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不夠規范;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監督責任落實有待加強;執行財會制度不夠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