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聘用制法官助理。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崗位職責
招考對象學歷須為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在職)。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2023年應屆生須在9月7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聘用制法官助理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接待來訪當事人并進行釋法答疑;
2.指導當事人舉證,協助法官組織當事人訴訟證據交換;
3.協助法官組織庭前調解和訴訟中調解工作;
4.協助法官調查取證;
5.協助法官辦理案件的財產、證據保全及司法鑒定和評估工作相關事宜;
6.收集與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判例等參考資料;
7.制作合議庭評議筆錄,草擬法律文書;
8.協助法官開展調研、審判管理等工作;
9.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法院審判輔助人員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須為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本科學歷(非在職);
6.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超過33周歲(即1990年9月7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8年9月7日之后出生)。
7.聘用后須在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服務至少滿3年。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源城區內從事律師職業的或者在律師事務所擔任合伙人(設立人)的;
5.本人在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有未結訴訟、執行案件的;
6.其他不宜擔任審判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入職轉正后年薪酬預算保障為7-8萬元(含社保、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步驟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發布招考公告、接受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5日。
2.報名資料
(1)個人簡歷(《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上有列明格式,需提交word版及簽名掃描件);
(2)身份證、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藍底彩色照片(電子版)。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內(以郵件到達時間為準)將上述報名材料(掃描件)打包上傳至報名郵箱(ycqfyzzb@163.com)。待通知入圍面試時考生須持上述報名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核。
(二)資格審查
河源市源城區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對報名資料進行審查,確定并通知參加筆試人員(通過報名預留聯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審判輔助人員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占總成績40%,計算機速錄技能考試占總成績20%,面試占總成績40%。擬初定在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進行筆試,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1.筆試
筆試試題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試資質的機構統一命制和閱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法學專業知識”模式命題。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筆試按百分制計,60分以上為及格,筆試不及格者,不進入計算機中文錄入考試和面試。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官網發布考試成績,并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計算機中文錄入考試及面試的考生名單(如人數達不到規定人數,則按實際人數進入計算機中文錄入考試和面試;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列為進入計算機中文錄入考試和面試)。
2.計算機速錄技能考試
分為計算機中文看打與聽打,具體考試規則參照本院實行的書記員計算機中文速錄技能考核規則,另行制訂。
3.面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等方面。面試試題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試資質的機構統一命制。
計算機中文錄入考試及面試結束后5日內在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官網公布總成績(總成績保留12個月,如有職位空缺,根據雙方意愿,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進行遞補錄用)。三項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情況,綜合考生報名資格審核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由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統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負)。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由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組織考察組對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個人征信及學習工作能力、紀律作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六)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考察合格的,在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示5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或放棄聘用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首次合同期3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基本月薪按80%標準計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聘為我院聘用制法官助理;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特別提示:不能獨立完成裁判文書草擬工作的定為考核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稱職以上的,可續簽合同。
五、其他事項
1.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擬聘用人員屬在職人員的,須在我院通知的規定時間內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我院不負責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檔案。
4.報考人員應保證報名表上的聯系方式準確有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產生的相關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5.請在報名前認真閱讀本公告。本公告有關及未盡事宜,由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2-3138143)。
附件:《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法官助理報名表》.doc
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