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辦〔2023〕17號
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區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源城區政府系統2023年市、區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源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日
源城區政府系統2023年市、區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優質高效辦好市八屆人大三次會議、區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政府系統),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政府系統2023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23〕9號)要求,我區政府承辦市八屆人大三次會議建議34件,其中主辦5件、協辦29件(具體分工詳見附件1)。
(二)區九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共提出建議56件,其中交由政府系統承辦的代表建議46件。按照建議內容和各單位職能職責,區政府辦公室將政府系統承辦的建議交由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區工業園管委會、區發改局等38個單位辦理,其中主辦單位16個(具體分工詳見附件2)。
二、辦理時限
各承辦單位要按照《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規定》和市、區人大常委會有關建議辦理工作要求,按時高質完成辦理任務。
(一)市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時限。我區協辦件29件,由區牽頭辦理單位綜合區有關單位意見后,于6月5日前將答復代擬稿報區政府辦公室,經區政府審定后,以區政府名義于6月13日前將會辦意見報市主辦單位。我區主辦件5件,由區牽頭辦理單位綜合市有關單位和區有關單位意見后,于6月30日前將答復代擬稿報區政府辦公室,經區政府審定后,以區政府名義于7月13日前將建議的辦理意見書面答復領銜代表。
(二)區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時限。區人大代表建議協辦單位應于7月15日前將建議的會辦意見送達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應于8月15日前將建議的辦理意見書面答復領銜代表。對代表反饋意見為“不滿意”的,主辦單位應重新辦理,并于10月15日前再次答復領銜代表。各主辦單位要將書面答復及《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附件3)分別抄送區人大常委會選聯任工委及區政府辦公室(建議提案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辦理責任。各承辦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兩高、兩重”要求,切實把辦理建議與落實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及履行部門職責緊密結合,以高質量辦理代表建議推動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嚴格落實承辦單位“一把手”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審定辦理計劃、答復意見和辦理情況報告,明確分管負責同志、承辦部門和具體辦理人員,確保責任到崗到人,實現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全過程、動態化管理。對涉及多個承辦單位的代表建議,主辦單位要牽頭統籌,主動與協辦單位溝通協調,協協單位應積極配合,共同協商辦理,確保建議辦理工作落地落實。
(二)強化重點辦理,積極解決問題。各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區人大常委會確定的重點督辦建議辦理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協調辦理任務,制定辦理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工作步驟和完成時限,并嚴格執行。同時,主辦單位應當會同協辦單位深入調查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辦理意見,并及時向領銜督辦的區領導匯報辦理情況,切實將代表的真知灼見更好地體現到政府工作中,轉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三)深入溝通協商,強化部門聯動。各承辦單位要加強與區人大有關工作機構的溝通聯系,落實與代表溝通協商的硬性要求,推動辦理前主動聯系代表,深入了解代表意圖;辦理中積極邀請代表參與調研座談,溝通研究解決問題;辦理后認真征求代表對答復的意見,努力解決問題、改進工作。特別是對代表性強、關注度高、辦理難度大、涉及面廣的建議,要建立部門間溝通聯動機制,集中力量推進辦理工作落到實處。對于辦理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或需區政府層面協調問題,承辦單位應及時向分管區領導請示報告,認真研究對策,努力解決問題。
(四)注重辦理實效,規范辦復程序。各承辦單位要深入研究、積極采納代表的真知灼見,對代表反映問題或內容相近的建議,要結合實際進行集成,集中協商、集中辦理、集中問效。各承辦單位要按照規范格式辦理答復,并在復文標注答復類別和公開方式。答復要有針對性,直奔主題,文字精煉、表述準確,避免以工作情況介紹代替答復意見。各承辦單位要將建議答復、協辦意見等分別報送代表及主辦單位,并及時讓代表了解辦理工作情況。
(五)加強跟蹤督辦,務求取得實效。區政府辦公室將會同區人大常委會相關工委加強檢查督辦,推動各承辦單位不斷提升辦理實效。各承辦單位在代表建議辦結后,應及時總結,形成辦理情況報告,內容包括聽取代表意見、調查研究、集成建議辦理、采納代表建議、解決代表所提問題的做法和情況,以及提高辦理質量的經驗和體會等。辦理情況報告于2023年10月15日前送區政府辦公室(建議提案組)。
附件:1.市八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責任分工表
2.區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政府系統)辦理責任分工表
3.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4.代表建議答復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