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府辦〔2023〕18號
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政府(辦事處),區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源城區政府系統2023年市、區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源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11日
源城區政府系統2023年市、區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
為優質高效辦好市政協八屆二次會議、區政協九屆三次會議提案(政府系統),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政府系統2023年省、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23〕11號)要求,我區政府承辦市政協八屆二次會議提案11件,其中主辦件5件,會辦件6件(具體分工詳見附件1)。
(二)區政協九屆三次會議期間,政協委員和政協參加單位(統稱提案者)提出并審查立案的提案42件,其中由區政府系統主辦30件,經區政協提案法制委協調,將政府系統承辦的提案交由區工業園管委會、區發改局、區教育局等45個單位辦理,其中主辦單位16個(具體分工詳見附件2)。
二、辦理時限
各承辦單位要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和市、區政協有關要求,按時高質完成辦理任務。
(一)市政協提案辦理時限。根據《河源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規程(試行)》及《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政府系統2023年省、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23〕11號)要求,主辦單位應在收到提案后4個月內進行辦理答復,會辦單位應在收到提案2個月內將會辦意見送主辦單位。我區主辦單位應于7月30日前將辦理意見以代擬稿的形式報區政府審定后報市主辦單位。
(二)區政協提案辦理時限。根據區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有關要求,政協提案主辦單位應在交辦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辦復,會辦單位應在2個月內提出會辦意見送主辦單位。確屬問題復雜、辦理難度大的,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的,應及時向第一提案人(提案單位)說明,并商區政協提案法制委同意,適當延長辦理時限。全部提案應在2023年10月前答復完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辦理責任。各承辦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兩高、兩重”要求,切實把辦理提案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國務院工作安排緊密結合,與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圍繞使命任務、錨定高質量發展,以高質量辦理政協提案推動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綜合科室協調督辦、承辦科室具體落實”機制,各主辦單位要會同會辦單位認真研究制訂所承辦提案的辦理工作方案,逐級壓實責任,逐件落實到位。要建立辦理工作臺賬,記錄辦理、調研、溝通、協商、督辦、答復、意見反饋等情況,對辦理工作實行全過程、動態化管理。
(二)強化重點辦理,積極解決問題。各承辦單位要高度重視區政協確定的重點提案辦理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協調辦理任務,制訂辦理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工作步驟和完成時限,并嚴格執行。同時,主辦單位應當會同會辦單位深入調查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辦理意見,切實將提案者的真知灼見更好地體現到政府工作中,轉化為深化改革開放、勇于守正創新、破解難題卡點、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三)明確工作要求,規范辦文格式。各承辦單位應按規范格式進行書面答復,提案答復須針對性強,重點對提案所提意見建議的采納、落實解決及相關工作安排等情況進行回復。對提案涉及問題,能夠解決的,及時解決并給予明確答復;工作有難度的,創造條件盡力解決;一時難以解決或采納的,應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和實際困難等作出解釋。同時,各承辦單位要將提案答復、會辦意見等分別報送提案者及主辦單位,并將《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分別抄送區政協提案法制委及區政府辦公室(建議提案組)。
(四)密切溝通協商,提高辦理效率。各承辦單位要落實“辦前協商、辦中溝通、辦后回訪”要求,主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應加強與會辦單位和提案者的溝通交流,對問題較多、情況復雜的提案,應及時召開集中辦理協商會,虛心征求提案者及各單位意見,確保提案辦理工作取得實效。提案者對辦理意見不滿意的,主辦單位應在接到反饋意見后及時與提案者見面溝通,重新研究辦理,并于2個月內再次答復提案者。對于辦理過程中的重要事項或需區政府層面協調的問題,承辦單位應及時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請示報告,認真研究對策,努力解決問題。
(五)強化跟蹤督辦,確保辦理質量。區政府辦公室將會同區政協提案法制委加強檢查督辦,及時跟進各承辦單位辦理工作進度及與提案者溝通的情況,推動各承辦單位不斷提升辦理實效。各承辦單位在政協提案辦結后,應及時總結,形成辦理情況報告,內容包括聽取委員意見、調查研究、提案辦理、解決提案涉及問題的做法和情況,以及提高辦理質量的經驗和體會等。辦理情況報告于10月30日前送區政府辦公室(建議提案組)。
附件:1.市政協八屆二次會議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
2.區政協九屆三次會議提案辦理責任分工表(政府系統主辦)
3.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
4.政協提案答復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