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升企業辦稅效率,降低企業開辦成本,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工作安排,廣東省稅務局決定全面推行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優化版)(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優化版)),便利納稅人開具和使用增值稅發票。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年4月1日起,全面推行公共服務平臺(優化版),新辦納稅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統一免費領取稅務UKey開具發票。
二、已經領用稅務UKey的納稅人,在核定對應票種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三、已經使用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開票的納稅人,可自愿免費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
四、需通過公共服務平臺(優化版)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可通過廣東省電子稅務局(http://www.etax-gd.gov.cn)“核定管理”模塊免費申領稅務UKey。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