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含市直各義務教育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河源市教育局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源城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國家、省、市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工作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秋季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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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一年級: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七年級:當年完成小學教育規定年限的應屆畢業生。
?。ǘ┓瞧鹗寄昙墸焊鶕W校學位空余情況,按招生辦法統籌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ㄈ╇S班就讀:申請就近就便隨班就讀的必須是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
二、招生辦法
根據各義務教育學校劃定的招生范圍,按照適齡兒童、少年不同情況,歸納為四個類型,其中戶籍類和政策類不納入積分,按相關法規和政策安排就近入學,房產類和社保類適齡兒童、少年按累計積分從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未能錄取學區內學校的由屬地教育部門另行統籌安排。
第一類:戶籍類
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地址在學區內,該類學生按戶籍地址安排就近入學。
第二類:房產類
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學區內房產(房屋產權份額≥51%),并且已入住所在房產(需提供最近一個月的電費發票或以學校上門核實為依據)。積分值為40分。房產指商品房(住宅)、自建房和廉租房,不含商用房產。因歷史原因無法辦理或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歸屬的交易公證書、建房批文等法定證件和半年內(截至申請日止)的電費發票等證明材料,并由學校實地調查確屬其自有房產并居住半年以上。如該類學生超出學區學校的學位數將按入住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
第三類:社保類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購買了源城區的社保(處于正在繳納狀態),積分值為20分。同時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半年以上有效的居住證、住房租賃合同、勞務合同和營業執照中的任意一項證明材料,積分值為15分。以上兩項條件需同時具備,總分值為35分。如果多個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時購買了源城區(或市直)的社保,只提供一方的社保進行積分。如該類學生超出學區學校的學位數將優先根據社保繳納時長進行排序入學,在社保繳納時長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居住時長來決定入學順序。
特別說明:
1.租賃合同: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的住房租賃合同,必須是河源市房地產事務服務中心或源城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與服務協調工作辦公室辦理并備案的正規租賃合同。
2.勞務合同: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的勞務合同必須采用人社局提供的正規合法合同,以勞務合同標注的住所地址確定學區。沒有標注住所的勞務合同不能作為申請依據。
3.營業執照: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持有的營業執照所登記的經營場所需具備居住功能,以營業執照的地址確定學區,無居住用途的經營場所房產不作為申請依據。
第四類:政策類
政策優待對象指符合條件的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烈、傷殘公安民警、消防應急救援人員和河源市“英才卡”持卡人等符合國家和省、市、區各類教育優待政策對象子女。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各類優待對象,需向所在工作單位申報子女入學需求,由政策優待對象的單位于7月16日前統一出具入學需求函件并指定專人到市或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有關材料(不接受個人辦理),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公示,與戶籍類享受同等待遇,按實際居住地址就近入學。持港澳居民回鄉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適齡隨遷子女按照“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原則,可在居住地申請入讀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屬高層次引進人才的隨遷子女與戶籍生同等待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就近申請入學。
三、招生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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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招生區域劃分詳見附件1、2。
(二)民辦學校
源城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面向市區(源城區、江東新區)區域招生;市直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優先招收市區(源城區、江東新區)區域的學生,有多余的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批后,于8月20日開放招生系統,按照申報、審核、錄取的流程,招收本市跨區域的學生。市、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收的學生需符合源城區(含市直)公辦學校入學類別和要求,即招收區域內符合戶籍類、房產類、社保類或政策類的適齡兒童、少年。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六年級在校生可以直升本校七年級,且由學生和家長自愿申報,直升名單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公示后有效。
四、學位申請
根據國家、省、市、區的招生政策,結合市區實際,采用“網上申報、學校初審、職能部門聯審、學校錄取”的方式,進行公辦和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起始年級(一年級、七年級)和非起始年級(各年級插班生)同步申請。因條件限制無法網上登記的申請人請提前與區域所屬的學校聯系(各學校咨詢電話見附件4),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材料見附件3),在規定時間內到申請學校由工作人員幫助登記和申報。各學校要在學位申請期間安排專人協助有需要的家長進行上網申請學位。
?。ㄒ唬┚W上申報(7月8-14日)
1.注冊信息:掃描文件后面二維碼,登錄“源城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招生系統”),按照招生系統要求完成在線注冊(可通過招生系統內的“操作指引”了解招生系統的申報流程)。
2.申報學校:申請人按照招生政策的規定選擇戶籍類、房產類、社保類的其中一類,只能申報所屬區域的1所公辦義務教育學?;蛘?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ǘ┵Y格審核(7月15-22日)
1.各類申請人(戶籍類、房產類、社保類)需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招生系統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公、民辦學校將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職能部門將進行同步聯審,若申報資料不完整或未通過審核,招生系統將以短信通知家長。
2.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確認符合招錄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在招生系統上直接錄取。如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將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ň唧w時間另行安排)。
(三)公示名單(7月23-25日)
經相關部門審核的各學校擬錄取名單將在學校微信公眾號和公告欄公示,同時公示政策類優待政策對象子女名單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名單,公示期3天。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申請人可攜帶相關材料到學校進行復核。
?。ㄋ模┐_認錄?。?月26-27日)
申請人可登錄招生系統查詢錄取情況,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下發入學通知書,學生需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校辦理相關入學手續,逾期視為放棄該校的學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安排已錄取的學生進行注冊,在此期間未繳費注冊確認的視為放棄該校的學位。
(五)其他事項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完成戶籍類、房產類、社保類、政策類的錄取后仍有空余學位時(未滿招生計劃的80%),將向社會公告,由教育行政部門適當擴大招生區域。當申報空余學位的人數超過空余學位數時將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等方式進行招生錄取。
?。?)申請人參加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派位未被錄取且符合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條件的申請對象,如有入讀公辦學校的需求,由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照類別重新申報,相關部門將進行資格審核,所申報補錄的學校學位已滿將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近分流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接收申請,并通過招生系統進行招生補錄。
?。?)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非起始年級的插班生必須先咨詢學校是否符合入學政策,執行先審批再接收的原則。不超過當年的招生計劃、不超過核定的辦學規模、不超大校額和不超大班額的各民辦學校可向審批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各年級擬接收插班生的申請計劃,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限量接收轉學插班生,未經審批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轉學插班生一律不予辦理學籍遷移手續。
五、其他要求
?。ㄒ唬┌凑辗课莓a權證中的“規劃用途”或“房屋用途”,住宅用途類房產作為入學申請依據,商業用途類房產不能作為入學申請依據。商業用途類房屋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以及辦公用房,如寫字樓等,還包括車庫、商鋪、商業公寓和酒店式公寓等。
(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公示后3天內)未報名注冊確認的人數超過10%(含10%),需再組織申請該校電腦隨機派位未錄取的學生進行二次電腦隨機派位補錄,如未注冊人數不足10%的,則由學校在未錄取的學生中進行自主補錄。
?。ㄈ└鶕?、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實施方案的要求,2024年秋季實行招生系統隨機均衡分班。
(四)因部分區域人口密集,學位供給不均衡,2024年秋季部分學校入學進行以下調整和分流:
1.市第一實驗學校初中部學區內符合社保類入學條件的學生,按照學位情況統籌分流至市第一中學。
2.市第三小學學區內符合社保類入學條件的學生,按照學位情況統籌分流至市第二小學。
3.市第四小學、越王小學、公園東小學、雅居樂小學學區內符合社保類入學條件的學生,根據社保類積分情況統籌分流至高蓮小學、東埔小學、太陽升小學、市第一小學、東埔中心小學。申請人在招生系統自行選擇其中一所學校,如上述學校超出招生計劃數,則按社保時長再作統籌。
4.新興小學部分區域(御龍灣一期、二期)和下角小學部分區域(上圍村、下圍村)劃到城南小學的招生范圍。
5.調整龍光城小學招生區域為龍光城小區。
6.調整大塘小學的招生區域(詳見招生區域圖)。
7.調整豐源學校初中部的招生區域(詳見招生區域圖)。
?。ㄎ澹┤雽W申請人只能向其居住地所在區域內的1所公辦或者1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提出申請,不得多校和跨學區申請。若有多?;蚩缙瑓^申請,或提供虛假證件、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申請資格。申請人如錯過規定申報時間的或者申報期之后遷入的,請于8月24-25日登錄招生系統上補報。各職能部門將于8月26-27日進行聯審,根據所申報學校的學位情況給予補錄或者調劑到其他學校,由各學校在8月28日將審核結果通知家長。
(六)各公辦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按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同步招生,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必須在招生系統進行入學申請和錄取才能獲得新的學籍,嚴禁提前組織線下招生,嚴禁變相“掐尖”遴選生源,嚴禁市區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各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附件:1.市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小學)招生區域劃分情況.rar
5.源城區義務教育2024年秋季招生在線學位申請報名平臺二維碼.pdf
河源市源城區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