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再發放紙質商標注冊證
2021年10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調整商標注冊證發放方式的公告》(第453號),對商標注冊證發放方式進行了調整。其中提到,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告注冊及其他商標申請產生的商標注冊證,以紙件形式提交商標申請的寄發《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注冊人按通知書指定網址和提取碼,登錄中國商標網獲取電子商標注冊證;以電子方式提交商標申請登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獲取電子商標注冊證。電子商標注冊證可自行查看和下載打印。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發放紙質商標注冊證。
2.《商標審查審理指南》
2021年11月22日,為規范商標審查審理程序,保障商標審查審理各環節法律適用統一和標準執行一致,國家知識產權局頒布了《商標審查審理指南》,自2022年1月1日施行,原《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同時廢止。《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分上下兩編,上編為形式審查和事務工作編,對現行各流程形式審查標準和工作規程的系統梳理和優化,下編為商標審查審理編,是商標審查審理實體性標準。
3.啟用修訂后的商標書式
2021年12月1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于修訂商標書式的通知》。
通知指出,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相關商標書式作出適應性調整,將修訂后的商標書式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啟用,舊版書式將同時停止使用。
4.《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
2021年12月1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于出臺了《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為違反商標管理秩序的行為提供了統一的判斷標準,也為商標執法部門提供了針對性較強的指引,為市場主體營造透明度高、可預見性強的商標管理規則。
《標準》共三十五條,對現行商標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規定的必須使用注冊商標而未使用,使用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馳名商標”字樣,商標被許可人未依法標明其名稱和商品產地,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未履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管理義務,未履行商標印制管理義務,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等九類違反商標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細化規定。
5.中葡(萄牙)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再延長五年
根據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和葡萄牙工業產權局的共同決定,中葡(萄牙)專利審查高速路(PPH)試點將自2022年1月1日起再延長五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兩局提交PPH請求的有關要求和流程不變。
6.中歐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業務平臺遷移
因歐洲專利局優先權電子交換業務遷移有關安排,其中涉及中歐雙邊交換渠道獲取對方電子優先權文件服務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對于申請日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申請,申請人需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或歐洲專利局出具的電子優先權文件的,需按照WIPO DAS平臺要求履行交存、查詢手續。具體程序要求和操作指南參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網站、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以及歐洲專利局相關通知。
7.大興區促進知識產權發展暫行辦法
《大興區促進知識產權發展暫行辦法》的支持對象為注冊登記、稅務登記和統計登記均在北京市大興區行政范圍內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科技園區或孵化器運營機構、社會組織(非盈利組織)以及在大興區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各類人才等主體。《辦法》提到,加快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著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聚力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轉化、不斷優化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等。該辦法自2022年起施行,試行期2年。
8.上海將暫停受理專利資助申請
2021年12月2日,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于停止實施《上海市專利資助辦法》的通知。上海市知識產權局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實施《上海市專利資助辦法》(滬知局規〔2018〕1號),同時將暫停受理專利資助申請,待《上海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完成后,按新政策執行。
9.浙江調整部分知識產權案件管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同意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專門審判機構跨區域管轄部分知識產權案件并調整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范圍的批復》,調整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知識產權案件管轄范圍,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0.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保護條例
2022年12月1日,海南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該條例于2022年1月1日實施。作為海南省貫徹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配套法規,該條例對標國際高標準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和國內先進經驗,采用綜合立法方式,將適用于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保護的原則、制度和措施有機融合,打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全鏈條。
11.臨港新片區發布18條政策支持知識產權發展
為加快提升上海市臨港新片區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和服務能力,促進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結合實際,印發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支持知識產權發展的若干政策》。《政策》提出,要聚焦臨港新片區世界級、開放型、現代化產業,鼓勵知識產權創新活動,重點支持市場主體提升知識產權運用、保護和服務能力,并從5個方面提出18條支持政策。5個方面分別為:支持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支持知識產權高效益運用、支持知識產權高標準管理、支持知識產權多元化保護和支持知識產權高能級服務。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12.降低知識產權轉讓稅率并取消相關印花稅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2021年6月10日下午表決通過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根據印花稅法,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轉讓書據稅率將由0.05%下調至0.03%,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印花稅將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