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有關規定,我局組織編制完成的《河源市源城區東埔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城鎮建設)》已于2020年1月13日經河源市自然資源局批復同意,批準文件為《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河源市源城區東埔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城鎮建設)的批復》(河自然資函〔2020〕17號)。現按照相關規定,將方案內容予以公告:
一、建設用地規模置換背景及原因
為進一步完善區域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提高城鎮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城市擴容提質,擬在東埔街道開展城鎮建設項目,以提升區域服務水平,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增強城市發展活力,形成合理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為發展河源市現代產業提供基礎支撐。經核查項目擬用地范圍不符合現行規劃,不能滿足項目的用地需求,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等文件要求,為落實項目建設用地,擬通過局部修改現行規劃保障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二、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1、永久基本農田
本次建設用地規模置換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2、耕地保有量
本次建設用地規模置換不涉及占用耕地,因此不會對耕地保有量任務產生影響。
3、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本次建設用地規模置換的調整地塊均位于源城區東埔街道范圍內,建設用地規模置換后,源城區東埔街道的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均保持不變。
三、公告時間
公告期自即日起7天,即3月5日至3月11日。
四、公告方式和地點
在源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同時在東埔街道辦事處及所涉村委公示欄張貼公告。
附件:
1、《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河源市源城區東埔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城鎮建設)的批復》(河自然資函〔2020〕17號)
2、相關規劃圖件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源城分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1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河源市源城區東埔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城鎮建設)的批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