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區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區委3個巡察組分別向11個單位黨組織反饋了七屆區委第六輪常規巡察情況。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區紀委監委有關室、區委組織部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分別參加巡察情況反饋會議。現將區委巡察組向埔前鎮(含17個村居)、區工商聯、區委黨校、團區委、區僑聯、區商業(企業)集團公司、區源聯企業有限公司、區運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區物資總公司、區房地產綜合開發總公司、區發展總公司等單位黨組織反饋的問題摘要登載如下。
埔前鎮 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有所弱化,落實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不夠徹底;政治理論學習不深入、浮在面上,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指導、宣傳不到位;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黨建工作不夠扎實,選人用人統籌性、規范性、科學性有待完善;“三公”經費控制不嚴,“四風”問題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津補貼發放不規范;鄉村振興戰略統籌推進不夠,精準扶貧工作存在短板,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執行不到位;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有待加強,財經紀律執行不嚴,工會經費使用不規范,工程項目建設問題較為突出,審計整改落實不徹底。
埔前鎮所轄村居 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基層黨建工作基礎薄弱,黨員發展、管理“鏈條”不完整,組織生活會開展不嚴肅、質量不高,黨內學習不夠深入,民主評議走過場,黨內活動福利化;村級干部隊伍梯隊配備不合理、文化素質偏低;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重大決策部署有“落差”,意識形態主陣地意識不強,精準扶貧政策落實有偏差,農村危改審核把關不嚴;村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依然嚴峻,主體責任落實乏力,工程建設領域廉政風險隱患較大,個別村小組集體資金使用不夠公開透明;基層治理能力有待提高,財經紀律執行不力,津補貼發放不規范,部分村小組“文化站”文化功能缺失,部分村對集體資源發包不規范;黨員干部作風有待改善,村務監督流于形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行為仍有發生。
區工商聯 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抓大事謀全局能力不強,對民營經濟發展缺少研究和謀劃,對非公經濟政治引領、思想引領不夠;重要職責履行不到位,互保貸款業務存在風險;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機制不健全;黨的思想和組織建設不扎實,意識形態陣地管理不牢固,選人用人程序不規范,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到位;黨的作風和紀律建設不嚴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形式主義問題仍然存在,財經紀律執行不到位,津補貼發放、財務報銷、工會福利開支不規范;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不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重視;部分采購項目未按規定實施政府采購程序。
區委黨校 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和思想建設不嚴實,黨的領導弱化,政治站位不高,黨校黨性特征不鮮明,政治學習不深入,學習教育開展未實現常態化;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未建立意識形態工作機制,辦班宣講主動性不強,教學改革創新力度不大,科研、咨政能力缺失;“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夠到位;黨的組織建設薄弱,選人用人不規范,發展黨員程序不當,組織生活會開展流于形式;黨的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不過硬,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夠重視,制度建設存在漏洞,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格,費用支出、報銷把關不嚴,節儉意識淡薄,存在奢靡之風。
團區委 黨組織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班子成員、支委未配備到位,重大事項決策無從體現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落實群團工作改革精神不到位,對基層團組織建設推進乏力,非公企業團組織覆蓋面不廣;學習草率應付,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成長成才的重要講話精神未開展專題學習、部署落實;組織原則執行不嚴格,存在“一把手”發言定調的現象,回避制度執行不嚴;工作作風不扎實,存在形式主義傾向,會議記錄、學習體會、談心談話等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志愿者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制度執行不嚴,項目支出手續不齊全;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不到位。
區僑聯 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涉僑方針政策不到位,對新形勢下僑情變化和特點掌握不深,主動服務意識不強,對困難歸僑僑眷、港澳臺眷缺乏長效幫扶機制;學習弄虛作假;黨內政治生活開展不嚴肅,“三會一課”等組織制度落實不到位;黨風廉政意識薄弱,相關制度照搬照抄、形同虛設;財務制度執行不嚴,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當。
區商業(企業)集團公司 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班子敢于擔當精神、干事創業勁頭不足;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嚴,未落實“一把手”末位表態制;黨內組織生活開展不嚴肅不正常;規章制度制訂照搬照套、難以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不強,對下屬公司缺乏有效監管;節約意識弱化,存在大量購買辦公茶葉等現象。
區源聯企業有限公司 黨組織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不夠有力,在堅定不移把企業做優做強方面的舉措、思路不多,學習教育流于形式,存在學習筆記代筆現象;黨的組織建設方面,黨組織議事規則執行不到位,公司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選人用人程序執行不規范;黨風廉政建設落實不到位,主動接受監督意識不強;財務管理不規范,業務招待費用過大,津補貼發放不規范。
區運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能力不足,缺乏力度,未能很好抓住機遇,發展主責主業;政治理論學習不夠到位,對理論學習淺嘗輒止;黨的組織建設有缺失,人才結構、人才配備不適應企業改革發展要求,選人用人違規;工作作風不實,存在形式主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夠有力,財務管理不規范,對資金缺乏監管,存在違規拆借資金、現金管理不規范、欠款追收力度不足等現象。
區物資總公司 黨的領導弱化,政治引領缺失,戰斗力不強,公司發展停滯不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家長制作風仍然存在;黨建工作薄弱,開展黨務工作不規范,黨建陣地亟須加強;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業務招待費開支偏大,辦公茶葉開支偏高、津補貼發放不規范;抓日常監督管理不嚴,干部違紀違法現象時有發生,資金監管不嚴,存在公款私存、長期使用現金支付等現象。
區房地產綜合開發總公司 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無任何收入來源,經營狀況堪憂,債務負擔沉重;對黨建工作不重視,黨建意識薄弱,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存在應付思想;議事規則執行不到位,“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執行不嚴;黨務工作開展不規范,未足額收繳黨費;機關作風建設寬松軟,上下班紀律松散;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責任意識不強;財務制度執行不規范,對資金使用缺乏監管,存在長期使用現金支付、公款私存、辦公茶葉開支過大等現象。
區發展總公司 黨組織擔當作為意識不強,對參股企業廣東粵東鋼鐵公司股權轉讓事宜推進不力,對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推動乏力;黨建工作薄弱,抓黨員學習教育開展不嚴不實,黨務工作不規范,對個別黨員管理不到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存在敷衍應付;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夠規范,“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執行不嚴;作風建設不嚴不實,工作開展無思路,應付了事,談話提醒流于形式;黨風廉政建設不夠重視,擅自提高職工待遇、對職工挪用公款問題未及時處理,財務制度規定執行不到位,財務報銷把關不嚴。
此外,巡察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有關方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