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源城區黃標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源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11日
源城區黃標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
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按時完成市政府下達的黃標車淘汰任務,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源城區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現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限行、強制淘汰和上門勸導等多種措施,全面淘汰黃標車,著力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2016年12月底前,市區要確保完成淘汰黃標車1488輛的工作任務。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黃標車淘汰工作的組織領導,源城區政府成立由區政府副區長、源城公安分局局長張國基任組長,源城公安分局黨委副書記曾斌任副組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江北大隊、源城環保分局、區交通運輸局主要領導以及各鎮街鎮長、主任為成員的源城區黃標車淘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源城公安分局,由曾斌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協調、信息收集、上報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細化任務,責任到人。采取任務分解,包干負責的工作責任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江北大隊對目前未完成的黃標車淘汰車輛信息進行統計造冊,并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將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鎮街。各鎮街要明確任務,對淘汰車輛進行逐車、逐人上門督促落實,勸導車主主動淘汰車輛,依法辦理車輛報廢注銷。
(二)創新方法,全力推進。交警部門要想方設法推進工作開展。一是嚴格落實黃標車管控措施,進一步加大路查路檢力度,對違規在限行禁行區域行駛的黃標車及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上路行駛的車輛,嚴格依法依規給予查處,著力提高轄區機動車檢驗、注銷率;二是根據技術數據和車輛現實情況,對滿足相應技術改造條件的在用黃標車,鼓勵車主進行“黃改綠”改造;三是積極爭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率先淘汰黃標車,確保如期完成全年黃標車的淘汰工作任務。
(三)主動對接,加強協作。各職能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切實做到緊密聯系,聯合作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江北大隊要派出工作人員到各鎮街帶隊開展具體工作。在工作中,對發現達到強制報廢標準逾期未辦理注銷手續的車輛,要主動報相關部門備查。職能部門要及時發布其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公告,公告期滿仍不辦理注銷手續的予以強制注銷,確保應報廢車輛正常報廢回收。
(四)落實獎懲,確保實效。為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對該項工作采取獎勵激勵機制,每淘汰一輛在冊黃標車給予補助400元工作經費。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全覆蓋、嚴執法、保實效”的總要求,對轄區內的黃標車進行拉網式走訪檢查,積極勸導,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對工作不力,導致被上級通報批評的,將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單位的領導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黃標車淘汰工作是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環節,是環境保護的一項重點工作,事關民生。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二)加強宣傳發動。各職能部門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開展淘汰黃標車專項行動宣傳活動。要做好群眾解釋工作,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最大限度的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公眾有序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加強情況報送。交警部門、各鎮街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從即日起至12底,每天下午下班前將當天的工作情況(含工作圖片)上報專項辦公室,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上報(聯系人:潘妍,電話:3311854,郵箱:ycfjzxb@163.com)。
附件: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范圍、條件和相關程序
附件:
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范圍、條件和相關程序
一、黃標車界定
根據環境保護部的規定,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摩托車。
二、補貼范圍和條件
(一)在本市注冊登記的車輛。屬提前報廢的非黃標車車輛、到期報廢車輛、強制注銷的黃標車及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車輛不予補貼。
(二)有使用年限的黃標車根據《汽車報廢標準規定使用年限表》中規定的使用年限,必須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限1年(含1年)以上提前報廢(無使用年限的黃標車淘汰不受限制)。提前報廢時間認定起始和終止日期分別為車輛交售日期和車輛強制報廢日期。
(三)營運黃標車,需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車輛道路運輸證或營運手續證明(針對公交車)。
(四)汽車辦理提前報廢手續時,應保持車輛完整性,不得私自拆除車輛配件。
三、補貼標準
(一)營運黃標車。
對2016年度符合補貼標準的營運黃標車提前淘汰,根據車輛登記年度和車型確定,省財政廳補貼標準為2400-20000元/輛。在省財政補貼標準的基礎上,我市將不分年限,根據車型分別按3000-8000元/輛的標準予以補貼。
(二)非營運黃標車。
對2016年度符合補貼標準的非營運黃標車提前淘汰,根據車輛排量確定,省財政廳補貼標準為1200-3600元。在省財政補貼標準的基礎上,我市根據車輛排氣量的大小,分別按1200-3600/輛的標準予以補貼。
四、車輛報廢申報程序
(一)申報黃標車報廢的車主應將車輛移交給我市依法設立、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在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車輛報廢回收有關信息,按有關規定及時對車輛解體,向車主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并自收到車輛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聯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代辦理注銷登記,向車主交付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
(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出具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應按要求正確填寫所有報廢車輛信息,并將副聯定期報送市商務局備案。
五、申報補貼辦理程序
(一)材料要求。
單位和企業申請補貼的,要提供申請補貼資金的報廢車輛號牌、經辦人、開戶銀行及賬號和證明單位或企業非財政供給或非財政安排車輛淘汰更新經費等具體情況并加蓋公章。
(二)辦理程序。
提前淘汰黃標車按如下程序辦理:
1.車主到市環保局申領、填報《河源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資金申請表》,并由市環保局確認報廢車輛是否屬于黃標車。
2.由市商務局核準車輛報廢是否屬實,《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是否真實有效。
3.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核準車輛是否符合提前1年(含1年)以上報廢的條件。
4.屬營運車輛,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核實其是否具有車輛道路運輸證或營運手續。
5.由市環保局按批次將相關材料送市財政局審核、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