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有關單位:

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源城區黃標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源城公安分局反映

 

源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29日

 

 

源城區黃標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

 

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助推市區“創文”工作,根據市、區兩級黨委、政府關于黃標車淘汰工作的統一部署,現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黃標車淘汰工作的組織領導,源城區成立由區委常委鄧小林同志任組長,副區長、源城公安分局局長張國基同志任常務副組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李水來、源城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東來同志任副組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大隊、江北大隊、源城環保分局、區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各鎮(街道)鎮長(辦事處主任)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源城公安分局,由陳東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信息收集上報等工作。

二、工作目標

2017年12月底前,市區要確保完成淘汰1719輛黃標車。

三、階段步驟

(一)部署摸底階段(6月30日前)。成立專項工作組織機構,制訂工作方案,落實工作保障,召開會議部署。同時相關職能部門對今年要淘汰的黃標車車主情況開展摸底調查,逐車逐人進行登記造冊,切實掌握車主及車輛情況,為淘汰工作奠定基礎。

(二)強力淘汰階段(7月1日-11月30日)。各職能部門采取扎實措施,堅持邊整治邊管理,大力開展黃標車淘汰工作,適時組織統一清查行動、發動宣傳,全力推進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指導協調、督導檢查、情況匯總等工作。

(三)總結提升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積極開展總結評估,全面總結工作成效和先進經驗,分析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對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和失職瀆職人員及時依法依規問責。

四、工作措施

(一)層層分解,包干負責。采取任務分解,包干負責的工作責任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大隊、江北大隊對目前未完成的黃標車淘汰車輛信息進行統計造冊,并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將工作任務分解到各鎮街道,再根據任務數分解為若干小組,由交警、派出所、轄區所屬村(居)委會各派出若干人員組成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做到任務層層分解,責任層層落實。各單位要明確任務,對淘汰車輛進行逐車、逐人上門督促落實,勸導車主主動淘汰車輛,依法辦理車輛報廢注銷手續。

(二)多措并舉,全力推進。交警部門要想方設法推進工作開展。一是嚴格落實黃標車管控措施,進一步加大路查路檢力度,對違規在限行禁行區域行駛的黃標車及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上路行駛的車輛,嚴格依法依規給予查處,著力提高轄區機動車檢驗、注銷率;二是根據技術數據和車輛現實情況,對滿足相應技術改造條件的在用黃標車,鼓勵車主進行“黃改綠”改造;三是積極爭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率先淘汰黃標車,確保如期完成全年黃標車淘汰工作任務。

(三)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各職能部門要協調聯動,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南大隊、江北大隊對發現達到強制報廢標準逾期未辦理注銷手續的車輛,要主動報相關部門備查。職能部門要及時發布其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公告,公告期滿仍不辦理注銷手續的予以強制注銷,確保應報廢車輛正常報廢回收。

(四)強化保障,落實獎懲。為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對該項工作采取獎勵激勵機制,每淘汰一輛在冊黃標車給予適當工作經費。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全覆蓋、嚴執法、保實效”的總要求,對轄區內的黃標車進行拉網式走訪檢查,積極勸導,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對工作不力,導致被上級通報批評的,將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單位的領導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落實力度。黃標車淘汰工作是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環節,是環境保護的一項重點工作,事關民生。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二)加強宣傳發動。各職能部門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開展淘汰黃標車專項行動宣傳活動。要做好群眾解釋工作,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最大限度的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公眾有序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加強情況報送。交警部門、各村(居)委會要明確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工作,在工作期間,嚴格按照要求于每月月底前將工作情況上報到領導小組辦公室(源城公安分局辦公大樓專項辦309室,聯系人:黃文樂;郵箱:xjbgs@gaj.hys.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