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1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為進一步推進規范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近日,源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組織執法隊員對轄區內的物業小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項檢查,對一物業小區未能在限期內完成整改處罰1000元。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隊員認真查看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設置是否規范,開桶檢查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是否正確。針對投放不規范現象,執法隊員現場開展普法教育,答疑解惑,精確指導,并要求物業小區開展自查自糾,現場對其指導整改,明確整改期限,督促其做好垃圾收運工作,做到“不分類,不收運”。對不按要求分類垃圾、垃圾分類分不清、門前隨意傾倒和堆放垃圾等違法行為,執法隊員按照《辦法》進行行政處罰,通過以案釋法,有效提高物業小區垃圾分類實施成效,推進物業小區垃圾分類規范化、機制化和常態化。
此次專項檢查行動共檢查物業小區、商場10家,發現存在問題的物業小區9家,現場完成整改8家,對1家未能在限期內完成整改的物業小區處罰1000元。
接下來,源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持續加強對物業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等各個環節的宣傳和執法檢查力度,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長效管理。同時,進一步開展垃圾分類普法宣傳活動,強化垃圾分類責任意識,引導市民群眾積極響應垃圾分類,踐行綠色生活方式,為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綠美源城作出貢獻。